四、 参赛办法
1、 三支队伍参赛,共九 个风筝。每队 三个 风筝,风筝类型不限,大小不限,鼓励选手自己制作风筝。
2、 比赛分为上、下两场(每场约30分钟—40分钟), 4个赛区,评委上下两场采取逐个打分的方式对所有风筝进行评分;
3、 对每个参赛队伍进行编号。
4、 在比赛过程中,参赛者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;
五、评分标准
总分为100分,其中工艺占20分,放飞占80分。
1.工艺(40分)
(1)做工精巧,扎口整齐,框架结构合理(5 分)
(2)图案精美,颜色搭配谐调(5分)
(3)造型独特,夸张得体,有创新,有个性,质地优良(5分)

(4)能够展示本学院的特色 (5分)
2.放飞(80分)
(1) 起飞(10分)
 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,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。第一次起飞成功满分,第二次起飞成功得5分,第三次以后起飞得零分,但仍能继续比赛。
(2) 留空时间 (20分)
  成功后,裁判开始记时。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 钟。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,无断线,无坠地应评20分。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(如正常飞行10分钟,即10/20×20=10,记10分)
(3) 风筝的高度及远度(20分)
目测风筝高度。最高的得满分20分。依次类推。
(4) 印象分(10分)
在放飞过程中,放飞灵活、稳定,收放线自如;放飞技巧新颖、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。